三、文字的编辑
1. 编辑文字相关内容
调用命令: 单击"文字"工具栏图标或双击文字,弹出"文字格式"编辑器,即可修改文字内容、对正方式、字体大小、段落排版等相关内容。
提示: 文字的对正方式有九种(初始默认方式为左上),如图 10-21 所示。

2. 编辑文字其他特性
调用命令: 单击"标准"工具栏图标(对象特性)或单击"修改"→"特性",弹出"特性"对话框,单击"选择对象"图标,返回绘图界面,选中"文字"并按对话框中的项目做相应修改。
"文字"工具栏的其他功能请读者自学,在此不再详述。
调用命令: 单击"文字"工具栏图标或双击文字,弹出"文字格式"编辑器,即可修改文字内容、对正方式、字体大小、段落排版等相关内容。
提示: 文字的对正方式有九种(初始默认方式为左上),如图 10-21 所示。

调用命令: 单击"标准"工具栏图标(对象特性)或单击"修改"→"特性",弹出"特性"对话框,单击"选择对象"图标,返回绘图界面,选中"文字"并按对话框中的项目做相应修改。
"文字"工具栏的其他功能请读者自学,在此不再详述。